现将《青海省重大项目融资贷款直通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有效解决重大项目融资难题,扩大有效投资,全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青海银行5家商业银行开通设立了重大项目融资贷款直通车,融资贷款直通车方案已报请省政府同意。为保障重大项目融资贷款直通车规范高效运行,在借鉴重大项目融资贷款专列运行机制的基础上,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订了《青海省重大项目融资贷款直通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通过“项目+政策+机制”,规范流程、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建立重大项目融资对接保障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合力,全力推动重大项目高效审批和融资落地,切实解决重大项目融资难、融资慢问题。
二、主要内容
(一)基本考虑
1.注重依法依规。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协同高效、优先优惠”原则,依据国家信贷政策,由金融机构自主审贷、自主放贷,并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要求。
2.注重突出重点。聚焦打造高地、建设“四地”,围绕“两新一重”,支持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民生改善、产业转型升级、清洁能源、生态旅游、信息化、脱贫巩固及乡村振兴等重大项目建设,有力发挥政策引领作用。
3.注重形成合力。紧盯项目申报、专班推进、政策对接、调度监管等关键节点,强化政银企合作,合力加快项目审批、贷款投放,形成上下贯通、内外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
4.注重杠杆效应。体现贷款规模、期限利率、贴息补助等优惠政策,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解难题、除障碍,发挥直通车杠杆撬动效应,实现“四两拨千斤”。
5.注重防范风险。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定,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建立健全跟踪问效和风险防范机制,强化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并充分发挥效益。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22条。第一章总则(共4条),明确了本办法制订依据、适用范围,提出了直通车工作基本原则;第二章申报范围及条件(共3条),规定了融资贷款直通车支持范围、申报条件和要求;第三章优惠条件(共2条),规定了金融机构信贷融资服务、审贷流程、贷款规模、贷款利率,以及政府贴息补助优惠条件;第四章申报流程(共4条),明确了融资贷款直通车项目申报、筛选、审核认定等流程;第五章保障机制(共5条),明确了直通车建立专人专责制度、融资对接保障机制、融资项目库、动态管理机制,以及项目调度制度,通过清单管理、绿色通道,提高审贷放贷效率;第六章监督管理(共2条),明确了融资贷款直通车建立项目跟踪问效和风险防范机制,依法依规加强直通车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第七章附则(共2条),明确了办法解释单位及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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